小米科技公司訴深圳小米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獲賠3000萬元
2022-01-18 15:30:14 標簽: 小米 |
原標題:小米科技贏了深圳小米案例入選全省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 來源:互聯網
昨日從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小米科技公司訴深圳小米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獲賠3000萬元。包括該案在內,我市共有3案例入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布的6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
據介紹,小米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在手提電話等商品上注冊第8228211號商標,并對其商標、字號進行了大量宣傳與廣泛使用。深圳小米公司在后成立,在天貓平臺開設店鋪,公開進行招商合作,并將他人生產的商品標注自己為制造商進行對外銷售。深圳小米公司在該店鋪中銷售充電器、移動電源、風扇、按摩儀等182款被訴商品,商品銷售頁面均標注“小米數碼專營店”,其中114款被訴商品的銷售標題中標注“小米數碼專營店”“小米專營店”“小米”。法院依職權向天貓公司調取該店鋪近3年的交易數據顯示,以上182款被訴商品的銷售金額共計1.54億元。小米科技公司主張深圳小米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深圳小米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3000萬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深圳小米公司在涉案114款被訴商品銷售標題中標注“小米數碼專營店”“小米專營店”“小米”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銷售金額共計1.35億元。法院根據小米科技公司的申請,作出書證提出命令裁定,責令深圳小米公司提交其進貨交易憑證等證據,但深圳小米公司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故推定小米科技公司就該證據所涉證明事項的主張成立,以同行業企業的利潤率30.78%確定本案利潤率。根據涉案商標的知名度、深圳小米公司的使用方式、經營方式等,酌情認定涉案商標對被告獲利的貢獻率為30%。深圳小米公司明知涉案商標仍故意侵權,侵權行為時間長、范圍廣、規模大、侵權獲利巨大,且同時實施多種侵權行為,屬于情節嚴重。故綜合上述因素確定適用三倍懲罰性賠償,據此計算商標侵權賠償數額為3740萬余元。在此基礎上疊加不正當競爭賠償部分的賠償數額及合理維權費用后,已經超出本案訴訟主張,故判決全額支持小米科技公司3000萬元的訴請。
記者了解到,本案一審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服判,并在法院主持下達成一致調解意見,雙方糾紛得到圓滿解決。法院準確查明認定電子商務中的侵權獲利,判決全額支持原告訴請,展現了對懲罰性賠償法律適用的積極、審慎、嚴謹態度。此外,入選的另外兩個案例分別為,蘭研公司訴百分百公司、科瑋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華為公司訴劉某成侵害商標權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