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印良品商標
11-05
標簽: 無印良品商標原標題:北京“無印良品”狀告日本“無印良品”,又贏了! 來源:互聯網 近日,北京和日本兩家無印良品公司的糾紛又有了新進展。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11月4日公布的判決書顯示,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即北京無印良品公司母公司,以下簡稱棉田公司)起訴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和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本無印良品方)商業詆毀勝訴,獲賠40萬元。
這兩家公司關于無印良品的商標糾紛爭議已持續多年。
2015年4月,因認為日本無印良品公司在毛毯、床罩、床褥、枕套等商品上使用“無印良品”構成商標侵權,北京棉田公司和北京無印良品公司作為共同原告,將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告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要求被告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法律責任。
2017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認定日本無印良品方商標侵權行為成立。
除停止侵權、賠償原告四十多萬的損失外,還要求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大陸地區實體門店發表為期三十天的聲明,以消除影響。
日本無印良品方不服并提起上訴,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民終172、173號民事判決書,維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原判決。
當年11月10日,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及線下實體門店發布聲明,稱在布、毛巾、床罩等商標類別上,被其他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
對此,棉田公司認為這是日本無印良品方在傳播編造的謠言,并導致公眾認為棉田公司的“無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為山寨貨,給棉田公司造成損失,構成了商業詆毀。
因此,棉田公司又把日本無印良品方給告了,要求法院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方賠償因商業詆毀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300萬,同時賠償公司因制止侵權行為支付的合理開支10萬元,此外請求法院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方在天貓和京東的官方旗艦店、官方微信公眾號以及中國大陸所有實體門店、經濟日報、鳳凰網連續一個月發布聲明以清除影響。
2021年7月,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依法認定,日本無印良品方此前發布的公開聲明客觀上存在違背事實的表述,實際上貶損棉田公司商譽,商業詆毀行為事實成立。
最終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方賠償棉田公司經濟損失費30萬元,以及棉田公司的律師費10萬元。
商標權爭議,是否存在搶注? 從成立時間來看,日本無印良品成立于1980年,棉田公司成立于2000年,那為什么雙方會在商標權上打了這么多年官司,日本無印良品就算輸了也要嘴硬稱被“搶注”商標,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實,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在24類國際分類的無印良品商標權上。
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截至2021年11月4日,共有68個24類國際分類的無印良品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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