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商標侵權
11-02
標簽: 服務商標侵權原標題:上海警方偵破一批假冒服務類注冊商標系列案,30余人被抓獲 來源:互聯網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
其中第十七條將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修改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正式將服務商標納入刑事保護范疇。
所謂服務商標,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相區別而使用的標識。
針對立法新變化,上海警方按照“礪劍1號”專項行動部署,針對服務領域假冒服務類注冊商標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集中收網打擊行動,成功偵破全國首起假冒服務類注冊商標系列案。
本次警方清查并關停涉及線下體驗、產品維修、汽車養護等服務行業的侵權門店30余處,查獲大量虛假授權文書、資質證明、宣傳資料,涉案金額510余萬元。
假冒服務類注冊商標案辦案現場。
經偵總隊供圖虛假授權的山寨“樂高“體驗開設在上海某大型商場內的一家兒童線下玩具體驗店,不論是店招,還是店內裝飾、員工工作服,都讓人以為這就是一家樂高官方授權門店。
唯一不同的是這家門店的服務定價相較于市場價略低。
在這里,消費者可以市場價6至7折即每次200元左右的價格,購買到積木拼搭、空間架構、玩具機器人編程等各類品牌同款體驗項目。
然而,警方調查后發現,這家門店內所有讓人以為是官方授權門店的標識和招牌,甚至于官方授權文書、員工資質證明、項目宣傳資料,都是該店實際經營人趙某為騙取消費者信任而自行偽造的。
經營過程中,趙某伙同他人通過社交軟件、電話推銷、店鋪海報等方式,以品牌官方授權店的名義,對外宣傳推廣招攬客戶,并雇傭不具備相關行業從業資質的人員,為客戶提供侵權體驗項目。
此類門店的服務水準和員工資質都沒有得到官方認證,無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目前,公安機關共清查并關停位于上海浦東、嘉定、松江等區的此類侵權線下體驗門店4家。
截至案發,涉案門店累計招攬200余名不知情的客戶購買了侵權服務,涉案金額110余萬元。
假冒服務類注冊商標案辦案現場。
經偵總隊供圖“官方授權店”維修價格遠低于市場價警方調查發現,在上海多家電子產品維修店內,門店裝飾中雖標有品牌注冊商標標識和“官方授權”字樣,但產品維修價格遠低于市場價。
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等人在上海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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